時間:2017年08月17日 瀏覽數:
近些年隨著城市人口的不斷增長和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交通擁堵、產業結構不合理、環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傳統的城市病進一步凸顯.顯然傳統的城市建設和管理模式已經不能解決當前所面臨的問題,借助自身的信息技術,智慧化管理城市發展正在成為我國城市發展模式的共同選擇和必然趨勢,并且受到了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
一、智慧城市建設風起云涌
早2010年,寧波市出臺了《中共寧波市委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智慧城市的決定》,作為第一個在政府層面全面推動實施智慧城市建設的城市,對中國智慧城市建設啟到了引領及示范帶動作用。2012年,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了包括基礎、支撐技術、建設管理、信息安全和應用5個大類的智慧標準體系框架.2013年11月,全國智能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標準技術委員會發行了《中國智慧城市標準體系研究》,其中包括基礎設施、建設與宜居、管理與服務、產業與經濟、安全與運維5個大類的標準,分4個層次、覆蓋了16個技術領域,包含101個專業標準,涉及國家、行業、地方標準3255個。
2014年,國家多部委聯合發布《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關于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智慧城市,把智慧城市提升到國家戰略層次。2016年銀川市出臺了《銀川市智慧城市建設促進條例》,從指導原則、主管部門、發展規劃、信息基礎設施共享、信息采集共享、推廣措施和法律責任等幾個方面規范了智慧城市的建設和管理,將智慧城市的建設規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是我國第一個關于智慧城市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同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2013年和2015年分別公布了3批智慧城市試點城市,總數達到了277個,其中省會城市有10個,占比為3.6%,地級市有96個,占比為34.7%,縣級市有81個,占比為29.2%,區、鄉鎮有90個,占比為32.5%。除了試點之外,截止到目前,全國95%的副省級以上城市,超過76%的地級城市總計500座,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或正在建設智慧城市。隨著智慧城市建設提速,各個試點城市的項目或將陸續落地,未來10年與智慧城市相關的投資有望達到2萬億元。
二、PPP模式引入智慧城市項目建設中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政府對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水務、電力等公用事業的投入以及醫療、文化、衛生等公共服務的投入正在逐年攀升,據財政部估計,截至2020年,城鎮化帶來的投資需求約為42萬億元。然而,各地由于狀況不同,財政收入無法保證可持續增長,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借助外力來緩解城鎮化建設的資金缺口,同時解決城市建設中效率、效能低下等問題。
管理學家PeterF.Drucker曾經指出:“政府必須面對一個事實:政府的確不能做、也不擅長社會或社區工作。”
PPP模式給智慧城市建設帶來的好處
近年來,隨著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陸續發布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文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縮寫PPP)已被視為一劑破解智慧城市建設資金困局的良藥,引起了從中央到地方、從政府到企業的高度關注。
當前,PPP模式之所以被廣泛認為是一種促成政企合力、推動智慧城市發展的有效機制,主要是由于其能在3個方面發揮巨大的作用:
一是減輕政府資金壓力,為破除智慧城市融資困境提供新渠道。當PPP模式被引入智慧城市項目建設中后,為換取特許經營權,社會資本方將承擔大部分的資金投入。同時,還可能將政府承擔的債務轉移給企業,既解決了智慧城市項目建設的資金不足問題,也會緩解政府增量債務。
二是打破公共服務“壟斷”,為加速智慧城市建設進程注入新動力。通過PPP模式,社會資本深度參與到智慧城市公共項目領域,不僅可以破除互聯網公共服務的壟斷格局,而且可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政企雙方的角色和作用會隨之發生變化。政府將由公共服務的供給方轉變為合作方和監管方,可避免因企業獲取暴利而使公眾利益受到侵害現象的發生;企業對項目的參與程度也由單一的建設轉變為從方案設計到投資建設,到運營管理,直至后期維護的全程參與。
三是明確參與方責權利,為規避智慧城市建設風險提供新機制。PPP模式以“風險共擔”為理念,以共同目標為紐帶,以合同形式約定參與方的責、權、利,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界定,將政府、金融機構、智慧城市服務提供商等參與方聚合在一起,形成強大的伙伴關系,是抵御智慧城市推進中所遇風險的強大利器。
智慧城市PPP項目投資規模
科技部網站8月16日消息稱,根據財政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發布的新季報,截至2017年6月末,科技領域的入庫項目20個,其中示范項目9個,主要集中在智慧城市建設方面。雖然由于智慧城市項目沒有單獨作為PPP項目庫的19個行業之一,但在市政工程、交通建設、土地開發等類項目中都打包了屬于智慧城市的信息化建設。
目前從細分領域分析,智慧城市的項目大多數以政府綜合應用為主要的建設方向,公安及交通領域占比較大。在區域分布上,我國智慧城市類PPP項目在地域間分布不均,山東、貴州、河南、云南、安徽、內蒙等省份的項目數量占比較高。按照IDC分析,智慧城市建設有2萬億的投資規模,目前入庫項目總投資規模僅占其不足3%,未來智慧城市PPP建設模式還有巨大的拓展空間。
三、智慧城市PPP模式與安防關系越來越密切
一直以來視頻監控、出入口控制(包括生物識別、停車場管理等)、防盜報警、樓宇對講(與電子巡更、公共廣播同屬于社區安全防范設備)4大類設備都是平安城市建設重要的建設項目。而近些年隨著平安城市向智慧城市轉變,智能安防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一部分,諸如以上4大類設備都在智慧城市建設中得到大面積的應用。安防隨著智慧城市的建設得到跨越式發展。
實際上,自2008年后,以BOT、BT為代表的PPP模式逐漸就被引帶進安防領域。到2010年,在政績和財力的平衡中,BT(包括BOT、BLT)模式已多見于全國各地的平安城市等一些政府大項目。
在智慧城市闊步發展的當下,安防行業內眾多有實力的上市企業紛紛發力智慧城市PPP項目,與地方政府共同探討智慧城市等多種業務合作模式。無論是行業龍頭??低?,還是排行第二的大華股份,以及剛剛上市的蘇州科達。另外正在謀求上市的宇視科技也借助千方集團的優勢發力智能交通領域PPP項目!
除此之外還有涉及大安防項目的高新興集團也成為平安城市、智慧城市PPP項目有力競爭者。2016年智慧城市PPP項目總合同額已超過10億人民幣,2017年公司又中標黎平縣“天網工程”,海城市社會立體化防控體系建設項目。
小結
安防作為智慧城市基礎信息建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隨著國內智慧城市PPP項目落地建設步伐逐步加快,將再一次面臨發展的機遇和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