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4月23日 瀏覽數:
近年來無人機引起的公共安全事件頻發,加之反制設備的高額利潤,使無人機反制的市場需求大幅度增長,各相關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和試驗。
據相關資料顯示,無人機反制行業市場呈爆發式增長的態勢。預計2017~2022年間,反無人機市場將以每年約23.89%的速度增長,到2022年,市場總額將達到11.4億美元。其中,亞太地區的反無人機系統需求將占全球市場的30%。
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當下國內無人機反制行業發展雖快,但研發、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環節還缺乏標準規范和有效監管。在生產環節上,無人機反制行業剛剛起步,研發生產資質、產品技術標準、安全規范要求都不到位,市場透明度低,行業需求大、門檻低、利潤大,讓組裝生產企業趨之若鶩。甚至個別低端設備,具有無線電和遙控通信基礎知識的愛好者、個人就可進行裝配。
混亂中的「罪」
截至目前,無人機反制設備的行業標準和監管規范尚未正式出臺。相關銷售環節上,渠道監管不到位,甚至個人通過網絡就可購買到有關裝備。
這就引申出了當下無人機反制設備的三大隱患:
1、成為不法人員的電子攻擊武器
相對于重重管理下的無人機,無人機反制設備獲取更容易,操作更簡單,隱蔽性更強。對反制系統的使用操作主體如不進行嚴格管控,一旦被違法犯罪分子掌握,無人機反制系統將成為電子武器,對公共安全乃至國家安全構成威脅,這是最大的安全隱患和風險。
不法人員可通過無人機反制系統干擾、破壞無線電通信鏈路,入侵無人機飛控系統,攻擊后臺系統,截獲、打擊警用無人機,造成警衛通信保障體系癱瘓;或是引起無線電干擾,影響空中電波秩序;甚至截獲衛星頻道,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例如2019年11月初,東北某養殖企業為防止有人使用無人機投毒而私設無人機反制設備,導致黑龍江哈爾濱機場多架航班在近地起降過程中頻繁出現GPS信號丟失現象,造成了重大安全隱患。相關部門聯合組織排查,對違法設備依法取締,事件導致熱議,引發了社會高度關注。
2、干擾正常的執法和安保工作
在外觀設計上,當前主流的無人機反制設備前移動式反制設備,其外觀很多是槍、炮等形狀,尤其是手持設備很多都被設計成逼真的槍狀外觀,這在安保活動中會給警衛工作帶來干擾。
首先是在遠距離和視覺條件不好的情況下,極易將反制設備誤判為真槍,對制高點控制和狙擊手造成視覺干擾,甚至導致誤傷。其次是將真槍誤認為是反制槍而漏管漏檢,暴恐分子若將真槍外觀改裝成無人機反制設備,偽裝成無人機反制設備而將槍帶入核心現場或進行隱蔽,將對警衛和安檢工作構成重大威脅。
據業內某專家透露,在2018年在某重大活動安保中,工作組在進行研判時,首度發現了此類安全隱患。他們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對安保勤務的干擾,要求將手持反制設備外觀用醒目鮮艷的橘黃色進行顏色標識,反制設備操作人員的服裝和反制槍體用“無人機反制”等進行標識,并要求安保圈各檢查站注意對無人機反制設備的檢查。
但令人遺憾的是,此類措施并沒有成為行業標準加以流傳。
3、引發其他犯罪行為
除卻上述問題外,便攜式無人機反制設備被違法犯罪嫌疑人掌握操控,用來實施對民用無人機的破壞,那么輕則造成負面輿情,重則危害公共安全。
相關資料顯示,目前已有地方已經出現違法犯罪嫌疑人通過干擾正常飛行的無人機,并進行非法獲取,再通過互聯網販賣獲利。還有的商家利用反制系統進行惡意競爭,干擾破壞其他廠商正常的群飛表演活動等,造成負面影響。
例如2021年1月25日晚,在重慶朝天門碼頭發生的“無人機集體撞樓事件”中,便有網友猜測稱:“有不法分子通過無人機反制設備對正在表演的無人機群進行干擾破壞。”
未明確的「罰」
關于無人機反制系統的管控,當下仍屬于較為空白的局面。主要是無人機作為新興產業,其行業法規標準體系、安全監管手段仍待進一步完善,又何談規范發展更晚的無人機反制系統的行業。
根據相關規則來看,有關部門2016年修訂的《無線電管理條例》在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制度基礎上,增加了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備案的有關規定,在銷售環節加強了對無線電發射設備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
而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備案實施辦法(暫行)》,要求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需在全國統一平臺備案。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唯二的能對無人機反制設備進行管控的法案,僅僅只在一定程度上明確買賣雙方的身份,但并未對灰色渠道進行打擊。
就目前來看,研發生產、購買運輸和使用等環節的管理規范和行業標準尚未完善;軍隊、工信、無線電、技術監督和公安等部門對于無人機反制設備的管理職責仍待進一步劃分;相關的數據中臺仍待建立,以管理各單位擁有設備的來源、類型與相關參數,以期進行更加規范的監督管理。
曙光下的「恕」
在無人機產業快速崛起的當下,民用無人機帶來的安全問題也在迅速發酵,其發展衍生出的各類重大安全事件引起了各國國家安全部門的關注。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面對無人機帶來的各種威脅,除了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還需要強有力地無人機反制技術手段來實現對無人機的有效管控。
可以預見的是,加強反制系統的科學監管是未來對“低慢小”管控演進的必然趨勢,是適應新時代公共安全的需求,是精細化社會管理的必然要求。
而在人員管理、行業法規、實際應用等問題都仍待規范的當下,山東、深圳等多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已對無人機反制設備的類型、應用范圍有了初步的建設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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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中國安防行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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